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的财产是怎么算的?
我准备结婚,在婚前买了房作为婚房。现在有点担心以后万一婚姻有变故,这房子的财产归属问题。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婚前买的这个婚房财产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我个人的,还是会和对方有牵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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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的财产归属,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好比你自己掏钱买了个东西,这个东西自然是完全属于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即便日后结婚又离婚,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首付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首付是该方在婚前就出的钱,就像前面说的,婚前自己的支出对应的财产自然归自己。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努力挣钱还贷款,这部分付出是双方共同的。在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需要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时,法院一般会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毫无疑问,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双方一起出的钱买的房,就像两个人一起合伙买了个东西,这个东西就是属于两个人共有的。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来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比如有共同出资的协议等,那么法院也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就可能会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出资可能会被视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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