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家暴离婚会怎么判?


当怀孕遭遇家暴并选择离婚时,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家暴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在怀孕的情况下,如果女方以家暴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来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行为,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怀孕被家暴离婚的案件中,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同时又处于怀孕这一特殊时期,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会倾向于保护女方的权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财产。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由于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孩子尚未出生。等孩子出生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刚出生的孩子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并且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决。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怀孕被家暴的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造成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因遭受家暴所受到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总之,怀孕被家暴离婚时,法律会从多方面保障女方和未出生孩子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