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该如何赔偿?


当孕妇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赔偿项目通常包含以下几类。医疗费用是必不可少的一项。这涵盖了孕妇因事故受伤后在医院进行的各项检查、诊断、治疗、住院等所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所以,孕妇因治疗产生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内容。如果孕妇在事故前有工作,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那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是误工费。计算时,一般按照孕妇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确定。若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可忽视。由于孕妇身体的特殊性,受伤后可能需要他人进行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交通费,这是指孕妇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孕妇恢复身体,根据其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孕妇因事故导致伤残,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孕妇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赔偿流程,孕妇可以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并获得赔偿。若协商不成,孕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