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孕妇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钱?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是当初结婚时他家给了彩礼。我想知道在我这种孕妇离婚的情况下,需不需要把彩礼钱退给他们家啊?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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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孕妇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彩礼的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孕妇离婚的情况,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来说女方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因为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彩礼的赠予目的已经实现。然而,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即使女方处于孕期,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退还部分彩礼。 此外,法院在审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在孕妇离婚的案件中,还会考虑到女方怀孕以及生育后可能面临的生活困难等因素,以平衡双方的利益。所以,是否需要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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