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有怎样的效力,该如何诉请离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前协议书的效力。婚前协议书,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各自的财产、债务、婚后生活的一些事项等作出约定而签订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婚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份婚前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协议中约定了一方婚前的房产在婚后仍归其个人所有,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的归属就按照协议来确定。 接下来,我们说说如何诉请离婚。诉请离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证据可以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对方出轨的证据等。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步是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确定开庭时间等。 第四步就是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那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总之,诉请离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