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着手准备。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也一头雾水,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离婚前都需要做些什么准备,要注意哪些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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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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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准备工作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心理准备。离婚意味着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生活和情感上的巨大变化。要做好面对这些变化的心理调适,理性看待离婚这一决定。在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权利。 其次是证据收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需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要收集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对于车辆,要有行驶证、购车发票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收集财产证据至关重要。 再者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要考虑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要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还需要了解离婚的程序。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最后,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离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可以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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