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成立的前提,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通俗来讲,就是签订合同的人得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比如,未成年人如果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他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合同的内容和后果。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自愿的,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只有双方真实自愿地达成借贷的合意,合同才可能成立。 再者,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间借贷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如果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借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那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最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除了前面提到的条件外,还需要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成立。比如,甲和乙约定了借款事宜,但甲一直没有把钱给乙,那么这个民间借贷合同就还没有成立。而对于非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具体生效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上述多个前提条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合法有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