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多个重要原则。 首先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这是核心原则,法律希望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在良好的环境中身心健康成长。一切的判定都要围绕对孩子最有利来进行。比如考虑父母双方谁能给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更健康的家庭氛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其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像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等情况,子女也可以随父方生活。 然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岁以上的孩子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 。 在实际判定抚养权归属时,除了上述原则,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同时,如果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原则上会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另外,若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是指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事务,如抚养权判定时,要全方位考量各种因素,选择对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心理等各方面最有益的方案。 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照顾,包括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健康成长、进行教育等一系列行为。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责任和权利照顾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各方面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