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合法原则是订立劳动合同的首要原则。合法,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从形式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不能仅仅是口头约定。从内容方面看,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合同中不能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不能规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条件等。如果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公平原则强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应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而使对方的权利受到不合理的限制或剥夺。比如,用人单位不能在合同中只规定劳动者的义务而不赋予其相应的权利,或者规定过高的违约金等不合理条款。公平原则旨在确保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都能从合同中获得合理的利益。 平等自愿原则包含两个方面。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命令另一方的情况。双方都有平等的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都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自愿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威胁或欺骗对方签订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等手段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双方要在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讨论和修改,直到双方都满意为止。例如,在确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重要条款时,双方需要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而不是由一方单方面决定。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对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也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自己的学历、技能、工作经历等信息。如果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效力受到影响,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