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会执行实刑吗,到底判几年呢?

我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心里一直没底。不太清楚这个缓刑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这期间会不会又要去坐实刑,也不确定最终这算是判了几年,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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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含义。简单来说,“有期徒刑一年”就是法院判定你有一年的监禁刑罚;“缓刑二年”则是给予你两年的考验期。在这两年考验期内,你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在社会上接受考察。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在这两年缓刑考验期内,你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如果在这两年里你严格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那么两年考验期一过,原来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 然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出现了问题,情况就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比如你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了新的罪行,或者严重违反了考察机关的监管规定,那么法院就可能撤销缓刑,让你去执行原来判的一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要去监狱服刑了。 所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种判决,最终是否会执行实刑,关键在于你在两年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如果表现良好,就不用执行实刑;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就可能要执行一年的实刑。而关于判几年的问题,正常情况下如果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就相当于没有实际执行有期徒刑的这一年;但如果缓刑被撤销,那就是要执行一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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