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罪犯判处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

我亲戚被法院判了缓刑,我们都不太懂这个缓刑是啥意思。想知道判了缓刑之后他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还是说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得去坐牢呢?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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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坐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判刑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如果违反规定,就可能要执行原判刑罚去坐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例如,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所以,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绝对不用坐牢。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良好,遵守相关规定,就可以不用坐牢;但一旦违反规定,就可能面临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去坐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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