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能不能得到补偿。听说没签合同公司有错,但又不确定自己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我能拿到补偿吗?
展开 view-more
  • #试用期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明确一下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试用期内,虽然时间相对较短,但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合同,且劳动者主动辞职,那么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为由提出辞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符合上述规定,劳动者辞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是因自身原因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那么通常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不过,即使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