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取保候审制度存在哪些问题以及有什么对策?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现行取保候审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在适用条件方面,法律规定较为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等,但“可能判处”等表述在实践中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导致不同司法机关、不同办案人员对同一案件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其次,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缺乏统一规范。保证金数额的确定没有详细的标准,实践中存在随意性。有的司法机关可能收取过高的保证金,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有的保证金收取过低,又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同时,保证金的管理也存在不透明的情况,在退还保证金时可能会出现拖延等问题。 再者,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存在漏洞。虽然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但在实际执行中,对于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往往难以有效落实。执行机关可能由于警力有限等原因,无法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全方位、实时的监督,导致部分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却未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对于适用条件模糊的问题,应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明确“可能判处”等表述的判断依据和方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导,减少不同司法人员之间的认识差异。 在保证金方面,要制定统一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保证金的数额范围。同时,建立透明的保证金管理机制,明确保证金的收取、保管、退还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保证金的管理规范、公正。 对于监督漏洞问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电子监控设备、定位系统等,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效果。此外,还可以建立社区监督机制,发动社区力量参与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