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签订购房买卖合同过程中,有诸多方面需要重点关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主要的注意事项: 首先是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条件。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资质,那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可能会面临无效等风险。所以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确保其具备合法售房的资格。 其次是合同中的房屋信息。合同里关于房屋的描述必须准确无误。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位置,包括详细的地址、楼号、房号等,避免出现歧义。同时,房屋面积也是关键内容,要区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定原则处理。所以对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再者是购房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中要清晰写明购房款的具体金额,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贷款等)以及付款的时间节点。如果选择贷款购房,要明确如果贷款审批不通过,双方的责任和解决办法。另外,还需关注是否有其他费用,如契税、维修基金等,明确这些费用的承担方。 然后是交房时间和标准。合同应明确约定交房的具体日期,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同时,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也要详细规定,包括房屋的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例如,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避免开发商以次充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明确逾期交房和交付标准不符的违约责任,能有效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最后是产权登记的相关问题。合同要约定开发商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义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