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有哪些?


在探讨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主要有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程序。 第一种是双方协议变更。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并且变更后有利于子女的生活,那么可以通过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来实现。这种方式相对简单,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即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协议签订后,双方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可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不过,公证并非必经程序,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第二种是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如果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变更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证据材料则要围绕法定的变更情形来收集,比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对方虐待子女的相关证据、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声明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变更抚养权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诉讼方式,都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程序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