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有什么程序?


变更劳动合同指的是在劳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还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为订立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奠定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框架和要求。 一般来说,变更劳动合同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是一方提出变更的要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要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请求,说明变更的理由、内容以及具体的条件、变更的期限等。比如,用人单位因业务调整,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那就应及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接着,另一方要进行答复。接到变更请求的一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明确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变更,也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进行协商。比如劳动者接到岗位变更通知后,在一周内回复是否同意。 然后就是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均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就可以就变更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比如对于工作岗位变更后工资待遇如何调整等问题进行协商。 最后是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变更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变更的具体条款,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各执一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比如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擅自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