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分居后起诉离婚,一般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也就是分居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自己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分居事实、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子女情况等相关证据。 然后是受理阶段。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审理。 接下来是审理阶段。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等。之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双方要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宣判。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