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该办理什么手续?


老人去世后,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死亡证明的开具。在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由居(村)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相关材料核实后出具证明;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证明。这是确定老人死亡事实的重要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它是进行后续一系列手续的基础。 然后是注销户口。家属需持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不及时注销户口可能会影响户籍管理的准确性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接着,如果老人有工作单位,家属可以前往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这些费用的标准和领取方式因单位性质和当地政策而异。例如,企业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通常由企业根据自身规定和当地劳动部门的指导来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相关待遇则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执行。 如果老人留下了遗产,还涉及到继承手续。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通过诉讼程序来确定继承权。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利。 最后,如果老人的社保账户有余额,家属可以申请提取。需携带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与老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按照社保相关政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总之,老人去世后办理手续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和不同的法律规定,家属需要认真了解并按照要求办理,以保障自身权益和社会管理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