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什么情况?

我家里人因为买了假药吃了之后造成了轻伤,现在想了解下生产销售这些假药的人,从法律上来说这属于什么情况,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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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情况,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假药”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当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出现,并且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时,这就涉及到了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造成轻伤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之一。这意味着,生产、销售假药导致他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对于受害者来说,如果因为购买和使用了假药而造成轻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究。另一方面,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因身体受到伤害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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