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假药的事情,想知道销售假药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量刑的。比如销售的假药还没有对人造成伤害和已经对人造成严重伤害的,量刑会不会不一样?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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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明确被禁止和严厉打击的,相关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危害,都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体现了法律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哪怕假药还没有实际危害到他人身体健康,也不能逃脱法律制裁。 其次,如果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比如导致他人出现严重的身体损伤、残疾等后果;“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生产、销售假药的数量较大、涉及范围较广等情况。 最后,若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包括假药造成了多人死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情况。 总之,销售假药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根据具体的危害后果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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