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置业顾问答应签合同返现金,现在不给该怎么办?
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明确说签合同就返现金,这才让我下定决心买了房。可现在合同签了,钱却没给我。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把这笔钱要回来,通过什么办法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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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时遇到置业顾问答应签合同返现金,如今却不给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是涉及合同履行的问题。合同在法律上是非常重要的约定,约束着双方的行为和权利义务。 从法律概念来讲,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多种。《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能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有形表现且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简单说就是双方通过口头交流达成的约定。 如果有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了签合同返现金,那这就很清晰,置业顾问所属的开发商没有履行约定,构成违约。购房者完全可以依据合同,向开发商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这笔现金,若合同还有关于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条款,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 要是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置业顾问的承诺,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清楚表明双方确实有签合同返现金这个约定,那么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因为这些证据能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 但如果没有任何证据,合同上也没有相关约定,虽然理论上置业顾问答应的返现金也可能构成口头合同,但购房者维权就会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可以尝试与开发商或置业顾问友好协商,讲清事实情况,看能否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有书面证据或能收集到证据的话,就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寻求他们的协助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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