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跨区搬迁是否有赔偿?


上海公司跨区搬迁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从劳动合同角度来说,如果公司跨区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比如公司从原来交通便利的区搬到偏远的区,员工通勤时间大幅增加,严重影响生活,员工与公司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工作时间、提供交通补贴等)又没谈拢,就可能符合上述获得补偿的条件。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工作地点变更需协商一致的约定,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跨区搬迁,也可能构成违约,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从公司作为被拆迁主体角度,如果是因政府征收等原因导致公司跨区搬迁,公司可获得相应补偿,一般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按照土地占用性质和使用年限算出的补偿价格,通俗说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后再建所需费用,根据厂房结构、新旧程度等确定价格)、停产停业损失费(企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用,需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等正常经营条件)、装修附属物(对现有建筑添附且不可挪动的,按重置费计算,像水泵、变压器等都在此范围内)、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不可移动的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补偿搬迁费)。 不过,要是公司跨区搬迁没有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性困难,且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员工可能无法获得赔偿。而且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搬迁,一般被认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较大,通常情况下员工很难主张到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区域补偿价:按照土地占用性质和使用年限算出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 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新建造所需费用,会考虑厂房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来定价。 停产停业损失费:企业因拆迁等原因导致停产停业所遭受的损失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