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曾用名需要什么证明?

我想在自己的户籍信息里加上曾用名,但是不知道具体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去派出所问了一下,工作人员说得也不太清楚,我有点着急,就怕材料准备不全来回跑,所以想问问加曾用名到底需要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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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用名添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为户籍信息添加曾用名时所需的证明材料有一定规定。曾用名指的是自然人曾经使用过的姓名。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以下几类证明材料。首先是本人书面申请,在申请里要清晰说明添加曾用名的原因和具体曾用名是什么。这是因为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申请人添加曾用名的合理理由,保障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比如,有人因为更改笔名、艺名等原因添加曾用名,在申请中就要明确说明这些情况。 其次,通常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曾经使用该曾用名的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以前的毕业证、工作证、结婚证等。例如毕业证上登记的是曾用名,它就能作为有力的证据,证明你确实曾经使用过这个名字。因为这些证件是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能有效证明你曾用名的使用情况。 另外,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两个证件是证明你身份的基础材料,公安机关通过它们来核实你的基本身份信息,确保添加曾用名的操作是针对正确的个人。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证明材料有一些额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所以,如果需要添加曾用名,建议你先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要求,以确保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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