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的财产离婚后是否还属于双方?
我和另一半结婚几年了,现在打算离婚。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不少财产,像房子、存款啥的。我不太清楚这些婚后财产在离婚后到底还属不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是要平分吗?还是有别的分配方式?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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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后的财产在离婚后是否还属于双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处理,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后仍然属于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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