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在探讨非法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之前,需要说明的是,现在法律上已无“非法同居”的概念,通常将这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关系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处理,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处理有明显区别。 同居期间的财产指的是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它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婚姻关系,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形式。而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通过共同劳动、经营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当同居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具体处理同居期间财产时,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一般来说,如果财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共同经营所得,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例如,两人一起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视为等额享有。 举个例子,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在分割时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房产的价值。如果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盈利部分也应按照双方的贡献比例进行分配。 但如果财产是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购买,且另一方没有出资的,那么该财产通常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首饰、衣物等。 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