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离婚时房子还有房贷该如何分割财产?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还在还房贷。现在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民法典房子该怎么进行财产分割,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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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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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对于离婚时还有房贷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这是一个比较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子的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所有。不过,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就好比,一方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子,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虽然房子名字是付首付那方的,但另一方也出了力,所以在离婚时,付首付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该房屋及剩余房贷的承担问题。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比如,一方收入较低且没有其他住房,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这一方,但同时会要求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并承担剩余的房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分割房子和房贷时,要注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协商还是法院判决,都要确保公平合理。同时,要及时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和贷款变更手续,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办理产权过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贷款变更则需要与银行协商,按照银行的要求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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