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草案是怎样的?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草案是为了规范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而起草的相关法律草案。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检察公益诉讼的概念。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它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比如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行政公益诉讼则是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制定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草案具有重要意义。从立法背景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损害公共利益但又缺乏有效监督和追责机制的现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草案,可以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公益诉讼的效率和效果。 从草案的内容方面推测,它可能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这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草案可能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拓展范围。 同时,草案可能会规范检察公益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起诉等环节,确保公益诉讼能够依法、有序进行。例如在调查取证方面,草案可能会赋予检察机关更多的调查权,以保障其能够获取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 此外,草案还可能会涉及到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问题。公益诉讼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合作。草案可能会规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