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包括刑事诉讼吗,其范围是什么?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而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公益诉讼是可以包含刑事诉讼的,也就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的利益,同时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修复被损害的公共利益。 关于公益诉讼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体而言,公益诉讼的范围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其范围也可能会有所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