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如何规定的?
我不太清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身边好像有类似情况的人,我想知道法律上对这两种人是怎么界定的,他们在生活中的一些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有效的还是无效的,这方面的规定对他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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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法律上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一种划分,这主要涉及到自然人能否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他们的民事活动都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理进行。比如一个五岁的孩子去商店花几百元买了一个玩具,这个购买行为就是无效的,因为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不能独立实施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部分独立地,或者说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一个十岁的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支铅笔,这就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他用自己的压岁钱去买了一台昂贵的电脑,这个行为就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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