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已在2020年1月1日被废止,相关内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所取代。下面为你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一些重要的规定。 首先,对外商投资进行了明确定义。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这一规定清晰界定了哪些行为属于外商投资范畴,为法律的适用提供了基础。 在投资促进方面,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强化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这些规定旨在为外商投资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良好发展。 关于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同时,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体现了我国对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在投资管理方面,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这一制度提高了外商投资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