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在这个限期内支付了工资,那么就不会面临加付赔偿金的处罚。但是,如果公司逾期仍不支付,那么就要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这也进一步明确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于公司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情节严重,还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总之,公司拖欠工资不仅要承担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