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规定有哪些?


无因管理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法律现象。简单来说,无因管理就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比如,邻居外出长时间未归,家中花草面临干枯危险,你主动帮忙浇水照料,这就可能构成无因管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这一条文明确了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权利。当你进行无因管理时,你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你在管理事务过程中支出的必要费用。比如,你为了帮邻居修理突然漏水的水管,购买了维修材料所花费的钱,就属于必要费用,邻居应当偿还给你。 同时,如果因为管理事务你自己受到了损失,也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例如,你在修理水管时不小心受伤,去医院治疗花费了一定费用,这部分费用可以要求邻居适当补偿。 然而,管理事务需要符合受益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你的管理行为明显违背了受益人的意愿,一般情况下就不能享有上述权利。但如果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即使不符合其意愿,你依然可以主张相应权利。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条规定:“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即使不完全符合典型的无因管理情形,但只要受益人获得了管理带来的利益,也需要在利益范围内承担相应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无因管理相关的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权利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