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的顺序的规定有哪些?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没有立遗嘱。现在家里人对于财产该怎么分有不同的看法,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方便和家里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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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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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法定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遗嘱时,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优先继承其遗产。比如,老张去世后没有遗嘱,他的妻子、子女和父母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然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上述法律条文还规定,(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老李去世后,他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他的遗产就可以由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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