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材料?


当公租房原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是一个涉及住房权益转移的重要事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所需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原承租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共同居住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一般来说,变更承租人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这是确认申请人身份的重要依据,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能证明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而户口本可以反映申请人与原承租人的家庭关系以及户籍情况。 第二,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这是启动承租人变更程序的关键材料,用以证明原承租人已经去世这一事实。死亡证明可以是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 第三,家庭关系证明。它用于证明申请人与原承租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亲属关系公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通过家庭关系证明,可以确定申请人是否为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且符合继续承租的条件。 第四,其他共同居住人的书面同意书。因为公租房的承租涉及到共同居住人的权益,所以需要其他共同居住人明确表示同意将承租人变更为申请人。书面同意书应当由其他共同居住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第五,公租房租赁合同。该合同是公租房管理部门与原承租人签订的,记录了公租房的相关信息和租赁条款。在变更承租人时,需要提供这份合同,以便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 第六,可能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证明。这是为了审核申请人是否仍然符合公租房的承租条件,例如是否有其他自有住房等。住房情况证明可以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因此,在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之前,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公租房管理部门,详细了解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以确保变更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