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轻微脑震荡该怎么处罚和赔偿?


打人致轻微脑震荡的处罚和赔偿相关情况如下: **一、处罚方面**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尚不构成犯罪,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赔偿方面** 打人者需要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赔偿项目解释如下: 1. **医疗费**:即受害者因治疗脑震荡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所有医疗相关费用,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凭医院的票据进行计算。 2. **护理费**:如果受害者在受伤期间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打人者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护理费用的计算一般按照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 **交通费**:受害者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公交车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4. **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伤情和恢复情况,需要补充营养的,打人者应当支付营养费。营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来确定。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疗,打人者需要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一般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误工费**:如果受害者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打人者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按照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