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从犯如何处罚?
我朋友参与了协助组织卖淫的事情,但他在其中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属于从犯。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是怎么处罚的,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能不能从轻处罚呢?
展开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犯罪。在理解协助组织卖淫罪从犯的处罚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协助组织卖淫罪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就是为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各种帮助,比如帮忙招聘卖淫人员、把卖淫人员送到指定地点等。 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罪中的从犯,在量刑时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在上述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法定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从犯是否能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减轻的幅度,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从犯参与犯罪的程度,是偶尔参与还是长期参与;在犯罪中所实施的具体行为,是提供了重要的帮助还是一般性的协助;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情节比较轻微,只是偶尔帮忙做了一些边缘性的工作,并且有自首等情节,那么就有可能得到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例如,张三在一个组织卖淫犯罪团伙中,只是偶尔帮忙给一些应聘的卖淫人员指路,并没有直接参与组织卖淫的核心活动,而且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张三作为从犯,就很可能会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协助组织卖淫罪从犯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