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广告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处罚情况较为多样,具体会根据违法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首先,对于虚假广告而言,这是比较常见的违法类型。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比如某商家在广告中宣称其产品有神奇功效,但实际根本不具备,这就属于虚假广告的范畴,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其次,广告内容如果违反了广告准则,也会受到处罚。例如《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了广告不得有的情形,像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等。一旦违反该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者,若是在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却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或者在未取得专利权的情况下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等违反专利广告规定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违反广告法的处罚依据违法的具体内容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吊销营业执照等。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广告活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