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贪污受贿会怎么处理?


银行职员贪污受贿的处理涉及到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下面为你分别解释贪污和受贿这两种情况的法律认定和处理办法。 首先来说贪污。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如果银行职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那么其贪污行为就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来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接下来看受贿。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同样,如果银行职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受贿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的处罚与贪污类似,根据受贿的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银行职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贪污受贿行为可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相关罪名来处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罪名的量刑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罪不同,通常处罚相对较轻。 总的来说,银行职员贪污受贿的处理要依据其身份、行为情节以及涉及的金额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