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票据洗钱犯罪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卷入了一个利用票据洗钱的事情,现在很害怕会被判刑。我想知道这种利用票据洗钱的犯罪行为,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判刑的,判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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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票据洗钱犯罪,在法律上主要依据洗钱罪来进行定罪量刑。洗钱罪,通俗来讲,就是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收入的行为。利用票据进行洗钱,就是犯罪分子借助票据这种金融工具,把非法资金混入正常的资金流转中,让黑钱变得“干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形下,如果构成洗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罚金数额,是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也就是说,如果洗钱金额是100万,那么罚金就在5万到20万之间。 要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通常是指洗钱的数额巨大、多次实施洗钱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判刑更重,罚金也依然是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利用票据洗钱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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