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买卖野生保护鱼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最近看到一些关于保护野生鱼类的新闻,就很好奇如果有人捕捞买卖野生保护鱼类,具体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不同情况的处罚是不是不一样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对于捕捞买卖野生保护鱼类的处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如果是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或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行为,一般会被处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一些案例中,被告人因非法捕捞或售卖野生河鱼,被判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还需缴纳生态损失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渔获物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违法活动的渔船、渔具和其他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处罚会更为严厉。 而如果捕捞买卖的野生保护鱼类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中,拘役最长为六个月,管制最长为两年。 总之,捕捞买卖野生保护鱼类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野生鱼类资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