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犯罪会怎么判?
我亲戚好像涉嫌贪污犯罪了,我特别担心他。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贪污犯罪是怎么判刑的,判罚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况呢?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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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处罚做出了规定。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处罚分为不同档次。 如果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通常指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要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是指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 此外,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特定款物,将被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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