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不小心使用了和别人注册商标很像的标识 ,现在有点担心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构成这个罪,法律会怎么处罚呢?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会不会有罚款之类的,我心里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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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法律指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而“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这里所说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 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所以,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法使用商标,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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