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酒驾二轮摩托车初犯怎么处罚?
我在中山骑二轮摩托车的时候酒驾了,这是我第一次犯这种错,心里特别慌,不知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在中山对于酒驾二轮摩托车初犯,法律上具体会有什么样的惩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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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酒驾在法律上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这两种情况的处罚是不同的。 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如果是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初犯,在中山也会按照此规定,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同时面临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若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还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所以,对于在中山酒驾二轮摩托车初犯的处罚,要先确定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然后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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