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机关提供假的证据会怎么处理?
我之前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向他们提供了假证据。现在我特别后悔,也很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向检察机关提供假证据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呢?
展开


向检察机关提供假证据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提供假证据,这违反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可能会对提供假证据的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也可能会对其进行拘留,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如果这种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那就会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在刑事案件里,若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向检察机关提供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证据,就涉嫌伪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表明在刑事案件中提供假证据,面临的法律后果会更加严重。 总之,向检察机关提供假证据无论是在民事还是刑事案件中,都是不被允许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始终遵守法律规定,如实提供证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