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检验合格标识造假会怎么处罚?


灭火器检验合格标识造假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行为,下面从不同主体和法律依据为你详细分析可能面临的处罚。 对于造假者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假者的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比如因使用造假标识的灭火器未能有效灭火,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据该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使用造假标识灭火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如果是其他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