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私自加收电费该怎么处理?
我租了个房子,房东在合同里没说会额外加收电费,结果交电费的时候,他却私自提高了电费单价。我觉得很不合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房东私自加收电费的情况,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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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房东私自加收电费是一种可能侵犯租客权益的行为。我们先从法律概念来理解这个问题。在租赁合同中,租金以及水电费等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是双方达成的约定,这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约束。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从实际情况来看,房东私自加收电费,首先是违反了合同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电费的标准,房东擅自提高,就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的电费标准来收取费用,对于多收的部分,房东应当退还。 从电力供应的角度,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电价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房东私自加收电费,也是违反电力法规定的行为。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租客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明确指出房东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其按照正确的标准收取电费,并退还多收的部分。如果协商不成,租客可以向当地的物价部门或者电力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力对房东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租客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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