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的电费应该怎么约定?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电费,是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用电费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约定方法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约定电费标准是关键。电费标准通常应按照供电企业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出租方不能随意提高电费标准,加收不合理费用。所以在合同中要明确写明按照当地供电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来收取电费,例如“电费按照当地供电公司公布的居民/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收取”。 其次,要确定电费的计算方式。常见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电表读数来计算,即根据承租方实际使用的电量来收取费用。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以安装在租赁房屋内的电表显示的读数为依据,每度电[具体金额]元,按月结算电费”。另一种是分摊方式,如果是多个租户共同使用一个总电表,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摊。这种情况下,要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分摊的方法,比如“按照各租户租赁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电费”。 再者,电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也需要明确。支付时间可以约定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如“承租方应在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上月电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转账等,例如“承租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电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另外,还应在合同中约定电表的抄表时间和记录方式。可以规定由出租方或双方共同在每月的固定日期抄表,并记录读数,双方签字确认。这样可以保证电表读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最后,对于逾期支付电费的违约责任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比如可以约定“若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电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支付违约金”。通过明确违约责任,可以促使承租方按时支付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