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书没签合同,房价还能降一点吗?


在探讨签了认购书但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房价是否还能降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认购书的性质。认购书通常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所达成的一种初步协议。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对房屋买卖的一些基本信息,像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等进行约定,同时也会规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义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一般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它属于合同的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在认购书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这意味着,在认购书生效之后,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格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过,虽然认购书约定了价格,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变更。 如果购房者想要降低房价,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房价问题重新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降低房价,那么双方可以对认购书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对房价作出新的约定。 然而,开发商是否会同意降价是不确定的。因为认购书已经约定了价格,开发商可能会基于合同的约定以及自身的利益考虑,不愿意降低房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坚持要求降价而开发商不同意,购房者不能强行要求降价。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因为房价问题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可能会被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签了认购书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房价是有可能降低的,但前提是要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并且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在协商过程中,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一些合理的理由,比如市场行情变化、房屋存在一些小瑕疵等,以增加协商成功的可能性。同时,购房者也要做好协商不成的准备,避免因为强行要求降价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