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骚扰老婆会怎么判?

我和老婆刚离婚,可她总来我这儿闹事,又是砸东西又是辱骂我,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她这种离婚后骚扰我的行为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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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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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后一方骚扰另一方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 如果骚扰行为情节比较轻微,尚未达到违反治安管理的程度,那么被骚扰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要求骚扰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是因为骚扰行为可能侵犯了被骚扰方的名誉权、隐私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比如,频繁打电话、发信息骚扰,这种行为对被骚扰方的生活安宁造成了影响,被骚扰方就有权要求对方停止。 若骚扰行为达到了违反治安管理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如果离婚后一方通过暴力、威胁、侮辱等方式骚扰另一方,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对方生活,就可能违反此条规定,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而如果骚扰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构成犯罪的,比如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就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例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些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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