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影响事故的及时处理,还可能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法律对其有明确且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 首先,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尚不构成犯罪”,通常是指事故情节相对较轻,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例如,只是轻微的刮擦事故,逃逸者就可能面临这样的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以及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况。例如,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导致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就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此外,交通肇事逃逸者在承担刑事和行政处罚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不能因为逃逸就逃避民事赔偿的义务,受害者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进行赔偿。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面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等多方面的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避免法律风险。





